【作者/本刊特约记者黄翠妮】Apr 12, 2011 05:15:04 pm
【本刊特约记者黄翠妮撰述/摄影】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入禀吉隆坡工业法庭(Mahkamah Perusahaan)为《马来西亚前锋报》职员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有限公司(Utusan Melayu Malaysia Berhad)索取两个月的花红。
马来西亚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职员称该公司于2009年获得盈利,因此入禀工业法庭索取两个月的花红,然而前锋报有限公司却辩称他们于2009年所获得的盈利乃前锋报附属集团所拥有。
吉隆坡路工业法庭在今天早上10时审讯上述案件。法庭传召了《前锋报》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CFO)诺阿斯玛(Wan Nur Asma)出庭供证。
诺阿斯玛在庭上表示,该公司分别在2007年以及2008年分发两个月的花红给所有的员工。她指,虽然《前锋报》集团于2009年赚取了马币512万元的盈利,然而《前锋报》有限公司却在同年面临了马币2716万9000元的亏损,因此无法分红给职员。
不过,她在庭上同意就算《前锋报》获得马币一元的盈利,该公司的职员就能够获得分发两个月的花红。《前锋报》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为再坤嘉法(HJ Zaikon Jaafar),他是工业关系高级顾问(Senior Consultant-Industrial Relation)。
纳入不适当项目导致亏损
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代表律师拉威达(Ravindra Murugavell,右下图右三)在庭上指出,《前锋报》的2009账目上出现了不应该被纳入的事项,包括备抵债务(allowance for doubtful debts ),这是导致账目出现亏蚀的原因。
此外,他也指《前锋报》有限公司给予附属旗下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不能被纳入账目之中。这包括给予Utusan Princorp Sdn Bhd. 马币7100万元,Utusan Publication and Distributors Sdn. Bhd.3400万元,UtusanSight and Sound Sdn.Bhd5500万元以及PT Sinar Media Advertising 5400万元的运作资金。
拉威达在庭后说:“我们在仔细研究后发现,该公司把折旧(Depreciation)纳入2009年的账目中,这些不应被纳入其中,更重要的是《前锋报》有限公司把几百万元纳入附属在旗下的公司,这就好像继子女比起正室的子女获得大部分的财产一样”
《马来西亚前锋报》资深记者兼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主席哈达瓦哈里(Hata Wahari,右图右二)也出席法庭的审讯。他于2010年9月17日接任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主席,屡次批评雇主《前锋报》而遭到秋后算账,面对内部调查。
根据《前锋报》职员于2010年3月31日的声明表示,他们已经就前锋报有限公司没有兑现和新闻从业员职工会的合约入禀吉隆坡工业法庭。这三百名职员的控诉包括:要求管理层归还马币6000元的医药津贴,因为管理层在未经员工的同意而撤回有关津贴;索取两个月的花红以及管理层未与职工会谈判就咨询工业法庭要求限制医药医药福利,自动加薪以及限制妇女怀孕治疗次数。
本案的承审法官为工业法庭主席苏希拉(Susila Sithambaran),今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律师拉威达表示相信此案将在近期有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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